食神网>资讯频道>政策法规>行业标准>肉类加工厂卫生规范 GB12694-90

肉类加工厂卫生规范 GB12694-90
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

肉类加工厂卫生规范 GB12694-90

Hygienic specifications of meat packing plant

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1991-03-18批准 1991-10-01实施

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

本规范规定了肉类加工厂的设计与设施、卫生管理、加工工艺、成品贮藏和运输的卫生要求。

本规范适用于屠宰猪、牛、羊和生产分割肉与制品的工厂。

本规范中“加工过程中的卫生”暂以猪为主,牛、羊部分将另行制定国家标准。

2引用标准

GB2722鲜猪肉卫生标准

GB2723鲜牛肉、鲜羊肉、鲜兔肉卫生标准

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

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

GB7718食品标签通用标准

3术语

3.1屠体:指肉畜经屠宰、放血后的躯体。

3.2胴体:指肉畜经屠宰、放血后除去鬃毛、内脏、头、尾及四肢下部(腕及关节以下)后的躯体部分。

3.3分割肉:胴体去骨后按规格要求分割成带肥膘或不带肥膘各部位的净肉。

3.4肉制品:指以猪、牛、羊肉为主要原料,经酱、卤、熏、烤、腌、蒸煮等任何或一种或多种加工方法而制成的生或熟肉制品。

3.5有条件可食肉:指必须经过高温、冷冻或其他有效方法处理,达到卫生要求,人食无害的肉。

3.6化制:指将不符合卫生要求(不可食用)的屠体或其病变组织、器官、内脏等,经过干法或湿法处理,达到对人、畜无害的处理过程。

4工厂设计与设施的卫生

4.1选址

4.1.1肉类联合加工厂、屠宰厂、肉制品厂应建在地势较高,干燥,水源充足,交通方便,无有害气体、灰沙及其他污染源,便于排放污水的地区。

4.1.2肉类联合加工厂、屠宰厂不得建在居民稠密的地区。肉制品加工厂(车间)经当地城市规划、卫生部门批准,可建在城镇适当地点。

4.2 厂区和道路

4.2.1 厂区应绿化。厂区主要道路和进入厂区的主要道路(包括车库或车棚)应铺设适于车辆通行的坚硬路面(如混凝土或沥青路面)。路面应平坦,无积水,厂区应有良好的给、排水系统。

4.2.2厂区内不得有臭水沟、垃圾堆或其他有碍卫生的场所。

[1] [2] [3] [4] [5] [6] [7] 下一页

【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,点击查看。】

美食视频:

菜谱大全:

相关专题:尚无数据